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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好书大家读?最美书声”朗读音频征集活动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1706 发布日期:2017/10/9 15:01:13

 

关于开展“好书大家读•最美书声”
朗读音频征集活动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为喜迎十九大,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教师、学生和家长阅读,在校园、家庭形成师生、亲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上海市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决定开展2017年“好书大家读•最美书声—-朗读音频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办公室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上海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协办单位:东方教育时报
          浦东图书馆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二、参加对象
中小幼师生、家长等市民
三、报送组别
1.学生组:均由中小幼学生朗读
2. 亲子组:亲子共同参与朗读
3. 师生组:师生共同参与朗读
四、活动流程
一、征集阶段:10月25日止
1.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广泛发动中小幼师生和家长等其他市民开展诵读活动,并将《作品报送表》(见附件)和诵读音频发送至Email:zmss2017@126.com
2.诵读内容自选,主题为“阅读经典,读懂中国,弘扬中华文化”。所选作品可以是全文朗读,也可以是节选。
3.音频时长: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个人诵读时长不超过4分钟,集体诵读时长不超过6分钟。文件格式为WAV、WMA、MP3等常用音频格式(文件名格式:学校+朗读者姓名+朗读作品)。
 4.在报送、评选过程中,参加对象请自行保留相关音频和文件,活动办公室恕不退还。
二、评审阶段:11月10日止
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依据大赛制定的评选标准打分,评选出优秀的朗读、朗诵作品。
评选标准:
(1)基本功:声音明亮;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2)技能技巧:节奏鲜明;感情真切;韵律和谐。
三、展示暨颁奖:11月下旬
活动办公室将组织颁奖和展示活动,获奖者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相关证书和纪念品,评选结果将在《东方教育时报》官方微信上公布。
咨询电话:021-33395098,50170911
 
上海浦东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好书大家读最美书声朗读音频征集活动
作品报送表

□学生组
(□个人朗读    □集体朗读)
□亲子组
(□亲子朗读)
□师生组
(□师生朗读)
报送单位:
朗读者姓名:
 
所属单位、学校:
集体作品请填写主要联系人的信息
 
联系方式:
(手机、电话)
 
朗读作品名称:
 
作品原作者:
 
选自(出版物名称、出版日期):
如有原文,可另附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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