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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金英小学2017年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实施方案

作者:jyadmin 点击数:952 发布日期:2017/4/11 8:00:15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17]第03号)及浦东新区教育局《2017年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实施方案》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奖项与名额
浦东新区园丁奖 1名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与对象
 “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为金英小学教职工。
2.评选条件
“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沪教奖基[2017]第03号。
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浦东新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素质教育思想,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专业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实施绿色评价等方面进行实践,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在教材建设、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评优程序。
1.公布本《评选实施方案》,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2.根据沪教奖基[2017]第03号文第三点要求,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等方法,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推出候选人;
3.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教育署。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蕊清
组员:陆卫忠、顾莉华、陶红、黄一青、王圆圆、喻雯丽、秦蕾
五、日程安排
1.4月10日 召开校务扩大会议,学习文件精神,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4月11日 制定、公布评选实施方案
3.4月12日 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推荐候选人
15:50二楼多功能厅
4.4月13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5.4月14日 推荐人选名单公示
6.4月17日 填写申报表、汇总表
7.4月21日 上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园丁奖申报表》一式2份。
2.《浦东新区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以上申报须附电子版。
浦东新区金英小学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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