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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二十三届 “上海市好苗苗”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852 发布日期:2015/11/20 14:24:33

     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了积极号召广大儿童团员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同时充分展示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全面发展的风貌,市少工委决定于今年小红星儿童节期间,表彰第二十三届“上海市好苗苗”。根据市少工委的要求,现将我区评选推荐二十二届“上海市好苗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立志向 有梦想 争做快乐好苗苗

二、评选范围

    在校的二、三年级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一)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四)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少年报社《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儿童团中队推荐,少先队大队评定审核。优秀者经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推荐至教育署少工委参加评选。

  (二)署少工委初评。教育署少工委组织评审,推荐优秀者至浦东新区少工委。优秀者材料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推荐为“十佳好苗苗”候选人。

  (三)区级评选。区少工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规定名额推选优秀者,并从中推荐1名“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优秀者和“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须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参加市级终评。主要评审形式为:自我介绍、评委问答等。

六、材料要求

  (一)“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登记表,点击下载表格1)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2)纸张大小为A4纸,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3)近期戴红绿领巾生活照一张,文件名上注明姓名与学校;(4)个人简介一篇,150字左右;

截止时间:所有材料交电子稿,11月23日上午交学生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