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882
发布日期:2015/11/10 10:58:18
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相关要求,浦东新区将于11月中旬全面开展诊断性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时间
11月15日~12月5日
二、测评对象
1.浦东新区全体中、小、幼在编在岗的教师(含校长、教研员);
2.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校(园)长可自愿参加;
3.已参加试点测评的教师无需重复测评。
三、测评地址
四、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25653066转7
区项目组电话:58892075,郭老师、刘老师。
五、其他事项
1.各校师训员有权限看到本校测评情况,请督促本校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2.个人信息中的13题“班级编号”不用填写
3. 测试完成后打印结果,签好名,并交至各学科科研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