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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组织2015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902 发布日期:2015/11/3 8:11:15

 

关于组织2015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见习教师培训基地学校:
根据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和《浦东新区2015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对2015学年参训见习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评。
课堂教学考评工作分两批在基地学校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推优考评课
1、报名人数
为合理安排课堂教学考评工作,第一批各基地学校选推见习教师数的50%左右执教推优考评课(视具体学员数确定)。推优比赛课尽可能涉及相关各学科。
2、报名时间
201511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基地学校于1112日前将“2015学年见习教师课堂教学考评报名表(推优+普查)”(表式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二份寄送至峨山路180131224室,邮编200127,联系电话50948227。报名表电子稿请同时发至下列邮箱:
pudong_edu@126.com / water-1600@163.com
3、听课时间
20151123日至1231日(本学期第13周至第18周)。
4、评定方式
评委将对每一节考评课填写评价意见和等第。第一批推优课评出优30%,良30%(优良合计60%),需复听者约2%,其余均为合格。
二、第二批:普查考评课
1、报名工作
各基地学校其余学员执教普查考评课。报名工作也应在第一批报名时完成。
2、听课时间
201631日至429日(下学期第3周至第11周)。
各基地学校的具体日程由专家组联络员通知至学校师训专管员。
3、评定方式
评委将对每一节课填写评价意见和等第。第二批评出优20%,良20%(优良计40%),需复听者约4%,其余均为合格。
4、需复听事宜
两批需要复听的学员,由所在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一起给予强化辅导,争取达到合格水平。20165月中旬组织一次复听,最终确定是否合格。
三、评课侧重点
1、教材的把握和处理(包括教学要求的正确把握);
2、教学的基本规范(教学行为、教学过程和方法符合教学基本规范;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应用合理);
3、教学的基本功(教学设计,语言表达,粉笔字板书能力,师生互动等)。
四、评委组成
两批课堂教学考评的评委,由区内外资深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五、有关要求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见习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切实指导见习教师全员参加上述考评,并在基地学校内认真组织报名及初赛工作。
更具体的操作事宜由考评组与各基地学校直接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学年见习教师课堂教学考评基地学校报名表(推优+普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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