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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15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897 发布日期:2015/5/21 8:16:34

 

浦东新区2015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开展2015年度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学科
1.受理范围:浦东新区普教系统各教育单位。
2、受理学科:语文、政治、德育一组、德育二组、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等24个学科。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一篇,提交的论文应是任中级职务以来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提交的论文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三年。
2.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或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承担的部分。
3.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专著,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需注明,并在网上提交1000字之内的内容摘要。另需提供纸质各一式三份的专著,鉴定表和内容摘要。
4.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签订《申报人承诺书》。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继续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因此,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
三、申报流程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进程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将继续实行教师个人网上申报和专家网上鉴定的形式,申报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5月25日教师可以网上申报,6月4日、5日两天各学校将《申报人承诺书》和教科研成果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鉴定表、鉴定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按申报篇数独立装袋送往教育职改办,并同时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教科研成果上报教育评估院网站。6月8日后,不再收取新报的论文。
 
 
 
 
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
二〇一五年五二十日
 
 
 
 
附件一
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提交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要求
1、学科设置:
本次教科研成果鉴定设立的学科有:语文、政治、德育一组、德育二组、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共24门学科,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之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2、内容及要求:
(1)教科研成果,是指申报人任中级职务以来,反映本人任教学科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教科研能力、水平、业绩,并已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课题、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汇编及题解)等。其中,转岗评审人员送审内容必须是普教岗位上的教科研成果。
(2)每位申报人同一学科的教科研成果代表作限送一篇。
(3)《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出版”指正式出版社出版(也包括有内部准印证)的书籍和刊物;“视作发表”是指《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上发表的论文;“交流”指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如未发表可以作为交流填报;“课题”指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
(4)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和交流材料的原件(纸质材料)1份及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的成果)。
(5)教科研成果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专著,需提交一式三份的原件和附在首页上10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需注明,并从网上提交内容摘要。在区县职改办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鉴定汇总清单备注栏中需注明。
3、课题要求:
教科研成果是课题必须已经结题,除了须有该课题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部门的证明外,还应提供申报者研究部分的成果。如果不是课题组负责人,则需要由课题组负责人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及其他参加人员实际承担的部分。其姓名须列入课题组前三名。
4、字体格式要求:
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不能出现,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正文最后为出版、发表或者交流日期。
注:在网上申报时请将上传文件的文件名保存为论文题目(勿出现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以防重名导致上传失败。
5、证明要求:
(1)试用教材应附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单位认可的证明和试用单位证明。
(2)区(县)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3)获奖成果,应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4)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证明。
(5)几位作者共同完成的教科研成果,如本人非第一作者或主编,应由第一作者或主编对其撰写的章节或所起的作用作出评价,同时说明其他作者承担的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另外,出具证明者的身份、职务须有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说明。
6、材料装订要求:
教科研成果原件一份,首页为《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连同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装订成一份完整材料。
  
 
 
浦东教育职改办
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二:申报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
1.工作流程
申报教师本人注册登陆“教科研成果鉴定系统”进入“操作说明”,仔细阅读沪教委人200477号文件,同意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后,完成《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以下简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的填写。
2.提交材料
申报教师将教科研成果电子文档(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发送给本校人事干部,同时将教科研成果原件、打印并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并送本校人事干部审核。
二、学校
1.工作流程
(1)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2)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
(3)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提交材料
(1)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文档从网上发给教育职改办,(如审核不通过,退回教师本人并注明退回理由,教师可修改后再次提交)。
(2)学校上报职改办材料:
《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
教科研成果原件
《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纸质稿(须申报教师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装袋于6月4日、5日两天内送往教育职改办。
备注:各学校上网后立即将本单位的密码修改后保存,以免发生误操作,影响本校教师申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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