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admin 点击数:792 发布日期:2015/3/26 13:15:27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蕊清
副组长:王圆圆、陈燕萍
组 员:陆卫忠、胡波、顾莉华、黄军、黄一青
二、评选表彰的对象
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队员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手拉手”、“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优秀队集体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四、时间节点安排
3月26日 |
召开中队辅导员评选工作会议 |
3月30日少先队活动课 |
各中队开展个人民主评选工作,推荐名单报年级德育组长
|
3月30日下午3:30 |
校务会议审核评优材料,推荐区优候选人 |
3月30日—4月3日 |
拟定市、区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特此通知。
少先队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