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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612 发布日期:2014/10/23 8:22:55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教硕-规培项目”。 2014年及之前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见习教师,可报考2015至2017年三年该项目。
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指定材料到相关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供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所附的表格,下文简称《推荐审批表》),并附网上报名形成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下文简称《报名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审核。
2. 请各单位审核上述两表,并汇总报考教师信息,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审批表》、《报名信息表》报浦东教发院初审。10月份的每周星期四(9:00-16:00)安排专人接收。
3. 浦东教发院初审后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请各单位于11月7日下午13:00至16:00到浦东教发院领取审批后的《推荐审批表》。
浦东教发院联系人:傅老师,电话:58814183;或58892930转分机8003,地址: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18室。
特此通知。

     有意向参加的老师,请来课题研究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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