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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二十一届“上海市好苗苗”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900 发布日期:2013/10/30 9:41:20

 

各基层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是党的幼儿,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了积极号召广大儿童团员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同时充分展示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全面发展的风貌,市少工委决定于今年12月4日第二十八届小红星儿童节期间,表彰第二十一届“上海市好苗苗”。现将浦东新区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主题
立志向有梦想 争做快乐好苗苗
二 评选范围
在校的二、三年级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 评选条件
1、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2、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3、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少年报社《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
五 评选程序
1 校级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儿童团中队推荐,少先队大队评定审核。优秀者经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推荐至教育署少工委参加评选。
2 署少工委初评。教育署少工委组织评审,推荐优秀者至浦东新区少工委。优秀者材料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推荐为“十佳好苗苗”候选人。
3 区级评选。区少工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规定名额推选优秀者,并从中推荐1名“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优秀者和“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须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参加市级终评。主要评审形式为:自我展示(每人不超过3分钟)、评委问答等。
六 时间安排
11月8日前 基层学校队组织上报候选人至教育署少工委
11月13日前 各教育署组织初评并推荐6—7名候选人上报区少工委
11月17日  区少工委组织评审会,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市少工委
七 材料要求
1 “上海市好苗苗”候选人,个人登记表不需附页,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400字左右,不附页。纸张大小16开,左边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
2 教育署汇总上报时,请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推荐候选人原始表一并上交区少工委办公室。
 
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枫 联系电话:58877285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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