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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十九届“上海市好苗苗”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801 发布日期:2011/11/3 8:12:41

 

各基层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是党的幼儿,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的时代风貌,进一步引导他们从小听党的话,做祖国的好苗苗。市少工委办公室、《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决定于今年12月4日第二十六届小红星儿童节,联合表彰第十九届“上海市好苗苗”。浦东新区相关推荐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主题
快乐苗苗 幸福成长
二 评选范围
在校的二、三年级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 评选条件
1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2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3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上海市少工委办公室
少年报社《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
五 评选程序
1校级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儿童团中队推荐,少先队大队评定审核。优秀者经学校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推荐至教育署少工委参加评选。
2教育署少工委初评。教育署少工委组织评审,推荐优秀者至浦东新区少工委。优秀者材料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推荐为“十佳好苗苗”候选人。
3区级评选。区少工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规定名额推选优秀者,并从中推荐1名“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优秀者和“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经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参加市级终评。主要评审形式为:自我展示(每人不超过3分钟)、评委问答等。
评选要求
1、“上海市好苗苗”候选人,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400字左右,不附页。纸张大小16开,左边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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