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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 “十一五”北片“非培训对象”“免修学分”及必修课程学分补申报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630 发布日期:2011/8/30 9:51:25

 

转发:关于 “十一五”北片“非培训对象”“免修学分”
及必修课程学分补申报的通知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为最终顺利进行全区“十一五”继续教育扫尾工作,特最后进行浦东新区(北片)“非培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申报及补报“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分和提交“2006---2007年上海市全员培训”参与学习名单汇总的拾遗补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法
请各校师训专管员按照下列通知中的办理对象与类别,对在前几次办理中仍有遗漏的人员,按照前次(3月10日)相关办理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补报。具体要求分别为:
1.《关于 “十一五”北片“非培训对象”申报的通知》2011年3月10日发布(链接地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65022-650000004131.htm)
2.《关于再一次办理“十一五”北片 “免修学分”申报的通知》2011年3月10日发布(链接地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65022-650000004130.htm)
3.《关于北片再次补报“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分和提交“2006---2007年上海市全员培训”参与学习名单汇总的通知》2011年3月10日发布(链接地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65022-650000004129.htm)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由浦东新区北片各单位师训专管员前来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1.办理时间: 201195周一9:00至15:30)。
2.办理地点: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部教务处(浦三路385号)
“非培训对象”补申报在教务处1120室      丁老师    联系电话:58892930*8015
“免修学分”补申报在教务处1120室           奚老师    联系电话:58892930*8015
必修课程和全员培训名单补报在教务处1118室  沈老师    联系电话:58814183
 
(特别提醒:已申报过的请勿再补报;院内狭小,不能提供停车位。地铁六号线临沂新村站2号出口即到。)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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