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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推荐评选第十七届“上海市好苗苗”的通知

作者:jyadmin 点击数:1210 发布日期:2009/11/3 16:24:20

 

各基层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是党的幼儿,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充分展示广大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的时代风貌,进一步引导他们从小听党的话,做祖国的好苗苗。市少工委办公室、《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决定于今年12月4日第二十四届小红星儿童节,联合表彰第十七届“上海市好苗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听党的话 做祖国的好苗苗
二、评选范围
在校的二、三年级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2、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3、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上海市少工委办公室
少年报社《少年日报·儿童周刊》编辑部
3、协办单位:上海国福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选程序
1、校级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和中队推荐,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与竞赛进行评选。优胜者须经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推荐至区(县、局)测评。
2、区(县、局)测评。在教育署少工委对基层学校申报名单择优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新区少工委将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规定名额推选优胜者,并从中推荐1名“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优胜者和“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须经区(县、局)公示(3个工作日)后参加市级终评。
3、社会参与。本届“上海市十佳好苗苗”候选人事迹将在《少年日报·童心周刊》刊登,同时接受社会投票,作为参考依据。
4、市级终评。市少工委将成立专家评审团对本届“上海市好苗苗”进行综合评审。“上海市十佳好苗苗”的评选将举行终评会,主要评审形式为:自我介绍、评委问答、互动活动等形式,终评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时间安排
1、基层选拔:              11月3——11月9
2、上报教育署:            11月10
3、教育署上报区少工委:    11月12
4、区少工委组织评审:      11月1312:30——14:00
七、评选要求
1、“上海市好苗苗”候选人,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400字左右,不附页。纸张大小16开,左边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
2、推荐“十佳好苗苗”候选人,表格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主要事迹2000左右,需附页,纸张要求同上。
3、教育署汇总上报时,请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推荐候选人原始表一并上交区少工委办公室(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503室)
4、“十佳好苗苗”候选人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一式10份;(2)纸张大小16开,左边距2.5CM,字体仿宋4号,行距25磅;(3)近期戴红绿领巾生活照一张,反面写好姓名与学校; 
                                      
 
新区少工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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